经前期核查,2020年抚州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发证与登记清单任务数为6229家,其中重点管理233家、简化管理512家、登记管理5484家。
通过市生态环境局及各县级生态环境局(分局)的共同努力,采取高位推进,督导帮扶,同步推进线上+线下服务和引进第三方技术服务等方式,同时狠抓质控,确保质量,及时校正平台数据,开展现场核查,查漏补缺,始终严格把控发证和登记质量,坚持质量第一,绝不因片面追求进度而放松审核标准,多措并举地全力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排污登记工作。截止8月31日,我市提前一个月完成了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与登记完成率“双百”目标任务,实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。
下一步,我市将重点做好排污许可证的质量核查及证后管理工作,充分发挥排污许可证制度的作用,为污染防治和环境改善打下坚实基础。